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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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办主任倒在海关大楼前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陈乐 孙梦俏

  那天(2007年12月5日),从领导班子会议上被叫出来,李方永目光游移,神情紧张,背脊阵阵发冷。身为丽水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丽水海关大楼筹建小组办公室主任,他很清楚办案人员的到来意味着什么。
  近日,李方永因涉嫌受贿罪,经景宁检察院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受贿所得23.4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延期了一年的海关大楼
  2007年11月28日,丽水海关正式开关,可它比计划的时间延迟了将近一年。而导致开关推迟的原因就是总投资3500万元的海关大楼工期一拖再拖。
  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丽水设立海关。设立海关,首先要建造海关大楼。按原先计划,工期应在2006年12月竣工,可实际上,最终实际竣工日期比原计划拖延了近一年时间。
  这一情况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高度关注,群众对此也议论纷纷。

  东窗事发:“巧合”中暗藏玄机
  事实上,在海关大楼竣工前,丽水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收到群众对李方永的举报,并暗中进行了调查。
  在暗查中,调查人员发现一系列奇怪的“巧合”:海关大楼工程的建筑承包商与经贸委大楼装修等工程的承包商竟都是朱老板;两处外墙涂料工程的承包商也都是吴某;而承包海关大楼土建工程的王某,正好是经贸委办公大楼办公设备的供货商。而最大的“巧合”便是,海关大楼筹建办主任李方永,在经贸委大楼装修期间,恰好担任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
  李方永与这些老板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不久,这个谜底随着承包商吴某的落网而解开。
  2007年底,吴某被检察机关刑拘。吴某交代了两次向李方永行贿共2万元的事实。这个供述,成了侦破李方永案的突破口。
  2007年12月5日,李方永被市纪委“双规”。丽水市检察院立案后,指定景宁检察院办理,同月27日,李方永被景宁检察院刑拘,2008年1月8日被依法逮捕。

  期权交易:百万好处十年兑现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串标行为。”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主任郑英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李方永利用海关建设工程招投标谋取期权交易的违法行为。
  郑英伟说:“海关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取了资格预审。在‘预审’前,李方永将相关的内容透露给了王某,让他做好参与投标的准备。在第一批投标的10家投标人中,有5家是王某找来并挂靠的。他的中标率达到了50%。”
  然后,李方永在评标过程中让自己担任了评委,费尽心思最终让王某所挂靠的公司中了标。
  据李方永交代,在招投标过程中,每到关键环节,王某就抛出各种许诺,如工程结束了,给他100万,或给他在杭州买房子,或者是将1/3利润给他等等。

  虚伪的外衣:“好干部”受贿已九年
  在同事眼里,李方永一直是办事能力强、谦和精明的好干部。然而,随着查案的深入,这位“好干部”背后隐藏的一笔笔灰色交易浮出了水面:
  李方永2002年收受吴某贿赂1万元,2003年收受王某赠送的价值8000元的家具,2004年和2007年先后共收受朱某贿赂3万元……而李方永走此路的第一步,早在1999年。
  1999年,李方永时任庆元县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他曾帮助包工头林某结算工程款和得到土地,两次共收受18万元“好处费”。